法律分析:
婚后在农村的自建房,原则上属于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可以双方平均分配,另一半可以要求分割。但是用婚前个人财产建的房屋,一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得要求分配房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Copyright © 2019- qcscw.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