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对增资另有规定的,需要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中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增加注册资本的时候,股东对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Copyright © 2019- qcscw.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