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被驳回可以向人民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最后做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因为最高人民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是可以对各级人民和各级人民对于下一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其中发现相关的裁定或是调解书的内容中发现有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是社会利益的情款,就可以提出抗诉。
同样的在各级的人民对于同级的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中发现了调解书中具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损害社会利益的内容,就可以依法向同级的人民提出对于相关裁定或是判决的检察意见,并且发生这样的情况还需要向上一级的人民备案,也可以提请上一级的人民向同级的人民提出抗诉。当然也不会是所有的再审申请被驳回都可以向人民提出检察意见或者是抗诉。如果是发生了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当事人又向相关的人民提出了检察意见或是抗诉的,在人民受理抗诉之后,根据相关的法律判定为符合再审的情况,相关的人民就会向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们民就可以将相关的判决或是裁定交由下一级的人民进行再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裁定驳回后,人民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申请建议或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