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到离婚的程序是:
1、主张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向起诉;
2、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