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追偿,持有证据向提起诉讼;债务人失踪时,可向申请宣告失踪并由代管人支付借款;如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则可要求代偿。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追收债款。起诉时应提供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会受理。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债务人可向申请宣告自己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存在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