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前言
甲、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网站(_________网:www.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网站)的广告发布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代理形式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甲方网站_________省网络广告代理(非唯一代理公司)代理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的所有形式广告。乙方能够受广告客户委托,设计、制作并向甲方带给广告客户拟在甲方网站发布的互联网广告;
2、乙方以电子文件格式向甲方带给广告稿,并向甲方以传真形式发广告定单。甲方应按乙方定单要求及时予以发布(乙方保证在客户签约前,口头与甲方协商落实广告位置、发布时间等事宜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确认广告定单)。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3、甲方拥有选定其他代理公司的权利;
4、甲方能够根据乙方代理状况,按不同级别代理商的优惠,确定乙方所获代替理费比例;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其标准报价。如需改变报价,甲方应在新的价格计划开始执行之日前一周通知乙方。已签订的合同,按原签订价格执行;
6、甲方对其网站广告位的设置有及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应保障与乙方已签订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
1、凡乙方为甲方代理的广告业务,乙方享有按照甲方的标准报价收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标准报价的_________%。如果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为甲方完成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广告收入,代理费将提高到标准报价的_________%,新代理费率无溯及力)。
2、凡由乙方推荐直接与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取得效益,乙方有按照实际成交额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实际成交额的_________%)。
3、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调整其给予客户的广告价格或优惠幅度,乙方享受标准报价_________%权限;乙方拥有继续选取其下级代理公司的权利。
4、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下级广告代理公司,有权代表广告客户在甲方的网站上投放广告,并负有按广告发布计划缴纳应付款项的职责。
第五条甲方职责
1、甲方保证并同意,在经营其网址和网页方面遵守各种法律、法令、法规和规定;
2、甲方务必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发布广告;
3、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
①空位查询;
②广告拉安排;
③监督广告播出状况。
4、甲方负责计划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包括:
①条幅广告制作;
②普通网页的制作。
第六条乙方职责
1、负责甲方网络广告在_________省的`代理工作;
2、定期向甲方报告近期代理工作进展状况,便于甲方留位或整体协调;
3、将市场反馈的网络广告信息及时带给给甲方。
4、乙方带给的广告,务必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合法、贴合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的要求,广告的画面、资料、用语等,务必贴合《广告法》第二章规定的准则。《广告法》规定应当向广告发布者带给证明文件的,乙方务必向甲方带给相关文件。不贴合甲方播出要求的广告,甲方有权拒播或修改。
5、乙方应保证经其审查过的广告资料不包含或链接至以下几类资料:
①依法可能被认定为诽谤、色情、淫秽或其他法律禁止的资料;
②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相关权利的资料;
③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保密的资料;
④其它法律明令禁止刊登或发布的资料。
6、负担代理费收入而发生的各项税费。
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第七条发布计划更改
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须至少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播出计划。甲方有权依据其网站栏目调整状况,变更播出时间及广告位置。若甲方出现更改状况,则甲方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在经乙方同意后修改广告发布计划。
第付款
1、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已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乙方务必按规定的款项交费,先交定金后播出(定金为广告全部款额的_________%)。
2、乙方于甲方执行完广告发布计划后,根据已签订的广告计划交齐除定金外的广告款,按月于每月_________日结算。
第九条保密
1、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2.应当保密或有理由应当保密的信息或专利,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销售成本和其它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数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
①已经透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或由一方开发的信息;
②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
③公众已经普遍明白的信息;
④已经透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⑤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到期双方有优先续约权或甲乙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第十一条违约职责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由于甲方原因出现漏播、错播问题,由甲方以漏一补二的方式及时给予补偿。
3、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因甲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国际互联网故障、中国电信或_________电信故障、网站遭到黑客侵入)使本广告发布计划无法履行时,事后由甲方负责补播,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职责。
2、由于受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或党的、规定的要求,广告发布计划不能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职责。
第十三条个性约定
在甲乙双方公司重组、更名状况下,合同重新协商,经双方同意确认后执行。
第十四条法律管辖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合作方式
2、甲方授权并委托乙方全面代理其广告业务,本合同中甲方广告业务指中国移动、中国移动品牌、网号以及现有增值业务的广告宣传活动。
3、本合同中全面代理指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设计、制作、发布、策划、调查及广告效果评估等。
4、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的地点范围在洛阳市的九县(市)和六区。媒体包括:电视、报纸、广播、dm、户外及印刷品等。
5、甲方通过科研开发和技术发展所开展的其他新型业务,仍由乙方全权代理。
6、乙方应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甲方下一年度的营销、广告宣传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实施。
7、每一个月的中旬,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个月的宣传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下个月付诸实施。
三、双方责任
8、乙方严格按照市场调查、方案提交、广告执行、效果评估等环节代理甲方广告业务。根据甲方年度业务重点,为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广告宣传方案,以供甲方决策需要。
9、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图片、数据及文件等关键性资料,乙方妥善使用保管并对甲方所提供一切数据保密。
10、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11、乙方应根据广告测评效果对其提交的全年或阶段性方案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广告效果。
1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广告代理,在双方合同期间,不应将其业务交给第三方承办。
四、广告费用及结算
13、按照国内广告代理统一收费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总额的15%作为广告代理费。
14、广告代理费甲方应每一季度根据实际发生额予以结算。
15、甲方对乙方的广告费用支付在500元以上的,采用转帐方式支付。
16、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方案一经确认,应在活动进行前先行支付广告预算总额20%的费用。
五、合作时间
17、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有效期年。
六、合作终止
18、由于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战争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广告代理中止,该合同自动中止。
19、合同期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20、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广告代理费用。
七、违约责任
21、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广告宣传计划项目的设计、制作和发布未按时进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2、由于甲方未遵守本合同,将其广告宣传业务转给第三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3、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广告宣传计划的,乙方应承担本项目广告的违约责任。
24、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本项业务同值的金额,并支付其业务价值2倍的违约金。
八、其他
25、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26、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条 广告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二)制作要求: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广告正式播出前天将播出台别、长度、播放日期、
2、乙方按照甲方的制作要求制作广告文案完毕后日内,应通知甲方收听广告播
(三)播出计划(见附件2)
1、播出频道/台别:
2、播出规格/长度:
3、播出起始日期:
4、每日播出次数:
5、每次播出时段:
6、其他要求:
7、播放计划表:
8、套餐类: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广告费用单价(含税价)为元(大写),暂定次数为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预付款。
3、乙方播出广告并向甲方提供有效播出证明后,经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双方办妥结算并在扣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等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余款。
4、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在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三条 验收标准
乙方播出广告后 日内应向甲方提交经所投放电台盖章的有效播出证明及广告播音带供甲方验收,如广告出现错漏播现象,甲方有权要求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监播公司出具的监播证明(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来确定广告的实际结算额。
第四条 双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予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制作、办理审批手续、播出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广告。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播出甲方的广告,以上则视为错播。
5、乙方制作、播放的广告应遵守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且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此等责任的追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义务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将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0.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完整播出甲方广告,否则,乙方将按照“错一扣一,漏一扣二” (即发生错播、发生漏播的,甲方不支付当次广告费用,且发生错播的乙方应按当次广告费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发生漏播的乙方应按当次广告费用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原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未付广告费用中抵扣。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自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之日起,甲方有权每日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0.2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自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之日起超过 日,乙方的工作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能按甲方确认的广告样带内容播出广告,甲方除不须向乙方支付该款项外,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稿件、广告成品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不得侵犯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及所有稿件、广告成品的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广告成品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条 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第五条执行。
第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甲方通讯地址为: ;乙方通讯地址为: 。甲乙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下提交的住所地址、通讯地址及其他登记文件等的合法有效性;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提交的资料不实或相关资料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通知送达不到的后果,其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一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另一方通讯地址寄出的函件在寄出后五天即视为送达对方。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担任乙方在中国境内的独家广告代理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下列广告及其它的行销传播代理服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1.广告及广告相关的服务
1.1提供营销策略与整合传播策略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1.2提供年度广告活动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1.3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购买与媒体执行日程的控制、监看。
1.4媒体实施效率评估及媒体情报的提供。
1.5日常书面作业
a.会议记录
b.竞争动态季报及年报
c.固定作业会议
d.广告效果评估分析季报与年报
第二条 具体行销传播服务
1.各种整合行销传播行动(直销行销、促销、公关等)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2.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
3.各种市场调研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4.小册子、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第三条 收费标准
1.广告及广告相关服务的收费
1.1媒体费用;
媒体净价(即甲方支付媒体成本价)加上净价_____%的服务费向乙方收费(亦既乙方支付总额的_____%)。该项服务费主要是支付业务及媒体人员的计划及执行的成本。
1.2制作费收取内容;
乙方同意甲方所提出的广告创意,决定开始执行以后,所发生的费用既称作制作费。
a)制作相关的外付费用(例如:打字费、摄影费、影片制作费、喷修费…)皆加上_____%的服务费。甲方将评估并选择最合适的制作公司或供应商,并付起监督与保证质量的责任。
b)创意人员之时间成本、包括创意发想、文案撰写、美术设计、电脑设计、完稿等,一小时RMB__________元。
c)电报,电话,交通,住宿…等杂费,制作前由甲方开列“估计单”,由乙方签署后,开始执行,待执行完毕,直接开列向乙方收取实际发生净费用。__%的金额变动,是属容许范围。
1.3印刷费用:
印刷厂净价加上_____%的监督费向乙方收取。
除以上所列费用外,其他本合同广告及广告相关服务条款中所列的其他服务项目不在向乙方收费。
2.其他行销传播服务的收费
甲方将根据专业人员的估计工作小时数或依照双方同意的金额提出估价单,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按估价单向乙方收取。所有外付成本另加_____%服务费。
第四条 付款
1.付款条件
甲方向乙方收取费用,以媒体计划和估价单为依据。媒体计划和估价单应征得乙方指定的代表书面同意,货运费用除外。经乙方签字认可的媒体计划和估价单是双方结算的最终凭证,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变更。
所有媒体费用之收取,乙方应支付30天以内之期票或现金。(例如:八月广告费,9月30日以前付款)但如遇媒体要求预付款或支付现金时,则乙方亦应预付款项或支付现金。
2.甲乙双方发生的任何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计算。
3.税务
因甲方提供乙方国家认可的而引起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项及费用。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和外付成本费用(不包括媒介费用)产生的税款__%(营业税__%及文化事业建设费__%),由乙方承担。
4.请款作业
甲方一律开具,并附上请款细目。在每月15日之前送达上月之及必要的凭证,任何乙方之对价目之质疑,甲方有义务接受必要的查询。
第五条 赔偿
甲方为乙方策划、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乙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乙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乙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乙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甲方负担责任,并对乙方进行补救及补偿。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时作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乙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因甲方没有尽到此义务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甲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 保密
由乙方或代表乙方之人提供给甲方并向甲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甲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乙方受到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需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2.双方合约终止时,应即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乙方并从合约终止日起一年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地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第七条 使用权
1.由甲方为乙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所有权归甲方,只要乙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估价单支付费用,甲方将赋予乙方独家、无及无限界地使用其创作概念。
2.任何由甲方在执行代理乙方所获得之版权使用权,在乙方全数支付甲方之后自动转移至乙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由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插图画家、
模特儿、演讲者、歌手,乙方可事前就估计费用及确保法律保障方面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该使用权。
第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停止违约行为
2.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受损失一方提出,经双方共同确定的公证人评估后协商解决。
第十条 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电台及电视广告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广告之载稿期限乃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乙亦同时收取。当合同终止及有关帐目付清后,甲方将交回乙方所有创作物料,包括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象/录音带、软片等,而甲方亦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约移交新广告代理商。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合同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四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非对标题所属条款进行定义、、解释或描述,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条款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 型广告塔n座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刷两遍x漆(x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型广告塔n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型广告塔n座,单价每座0000.00元(大写:)。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x%,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钢结构配件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计人民币x元(大写:元整);之后每个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塔网架部分总造价元(大写:元整)的x%;合计人民币x元(大写:元整)n座广告塔共计元(大写:元整);3%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 工程期限为 n天,其中加工配件n天,运输n天,安装n天。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x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由乙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n元。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塔(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基本风压为
kn/m2(抗风设计值为n级)。广告塔质保期为n年,保修期为n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x%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5、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验收日期为);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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